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讀后感600字
推薦文章
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讀后感600字5篇
《尼爾斯騎鵝旅行記》是瑞典女作家塞爾瑪·拉格洛夫創(chuàng)作的童話,首次出版于1907年。讀后感是在讀書學(xué)習(xí)過程中,用來記錄自己的所讀內(nèi)容及所思所感,是一種讀書和學(xué)習(xí)實踐后所寫的感受文字。你是否在找正準備撰寫“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讀后感600字”,下面小編收集了相關(guān)的素材,供大家寫文參考!
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讀后感600字篇1
我去書店買書時,偶然看到這本《尼爾斯騎鵝旅行記》時,我就在想,一個人怎么可能騎在鵝背上,還去旅行,好神奇啊,于是,我就迫不及待的吧它買回家來讀,想看看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。
這本書講述的是一個14歲的小男孩尼爾斯因為不愛學(xué)習(xí),喜歡惡作劇,并且捉弄小精靈而被施了魔法變成了一個拇指大的小人兒。到了春天,尼爾斯家的鵝要與大雁們一起飛向南方,尼爾斯也跟去了,他被皮地騎在鵝背上。一路上,出現(xiàn)了許多困難,尼爾斯都幫助了大家,由于他樂于助人,動物們都很喜歡他,尼爾斯也從壞孩子變成了好孩子,回到了父母身邊。
讀了這本書,我明白人就像一粒種子一樣,要長成參天大樹,就必須經(jīng)歷風(fēng)雨,來磨練自己。人可以因為一件事變壞,更可以變好,所以事情都有兩面性,如果想變好,那么就要選擇困難的那一面。
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讀后感600字篇2
《尼爾斯騎鵝旅行記》是瑞典著名女作家塞爾瑪·拉米洛夫?qū)懙?。這本書主要寫一個經(jīng)常欺負動物的男孩兒尼爾斯被變得只有拇指那么大。他騎在雄鵝茅楨背上,跟著大雁旅行,到了很多地方,經(jīng)歷了許多事情。漸漸地,他養(yǎng)成了幫助動物、樂意幫助他人的好孩子。
與從前的尼爾斯有些相似,我也欺負小動物,常常嚇唬貓,害得貓一見我就躲在屋里不敢出來;還嚇唬過路邊的流浪狗……
哎,我真不該那樣做。動物是人類的好朋友,是大自然不可缺少的成員,比如貓頭鷹、蛇、狐貍……能幫助人們捉田鼠;蜻蜓、青蛙、燕子……能幫我們捉害蟲;牛、馬……能幫我們勞動;狗是公安民警偵破疑難案件的好幫手……
假如我們這個世界上沒有了動物,那將會是什么樣子啊?鮮花怒放,卻沒有蝴蝶、蜜蜂幫它們傳授花粉;炎炎夏日,我們再也聽不到青蛙、知了、蟋蟀的歌聲了;小溪里再也看不到小魚、小蝦那美麗的身影了……
只有和睦相處,互相幫助,才能讓世界充滿愛,我們的生活才會更加美好幸福。
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讀后感600字篇3
這個假期我和孩子一起讀了《尼爾斯騎鵝旅行記》這本書,我覺得這本書非常適合親子共讀,里邊有很多有趣的問題,有時我和孩子會看的哈哈大笑,有時會爭的面紅耳赤,有時會為他們的遭遇捏一把汗,有時會為他們的機智勇敢拍手叫好。
這本書里的小主人公從一個不愛學(xué)習(xí),喜歡惡作劇的頑皮小男孩,被小精靈施了魔法后變成一個拇指大的小人后,騎著大鵝跟一群大雁走南闖北,經(jīng)歷了無數(shù)的危險,變成了一個會用愛心幫助別人,不再捉弄小動物,一個即善良,又有責(zé)任心的小男孩。
這本書里的故事深深的感動了我和孩子,讀完后,不僅凈化了我的心靈,改變了我對很多事情的看法,也使孩子從中學(xué)到了在危難時刻,不要退縮,要勇敢?guī)椭鷦e人。要有智慧,遇到問題要開動腦筋。要有愛心,要幫助周圍需要幫助的人,才能成為人們喜愛的孩子。
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讀后感600字篇4
這個暑假,我讀了很多書,其中我最喜歡《尼爾斯騎鵝旅行記》了。
這里講的是,尼爾斯在家讀書時,遇見了一個精靈,他就想捉住小精靈,但是小精靈把他變成了一巴掌高的小人,這時,天空中飛來一群大雁,一只雄鵝想和大雁一起旅行,尼爾斯為了不讓爸爸媽媽回來看不見雄鵝傷心,就撲到它背上不讓它飛走,但雄鵝帶他一起走了,一路上它們認識了大雁的頭領(lǐng)———“阿卡”。一天晚上,大雁睡著了,大雁的死對頭———狐貍斯密爾。斯密爾想捉一只大雁,但被尼爾斯趕走了,一路上,它總是想用陰謀詭計來暗算他們,斯密爾利用紫貂、水獺和信鴿來暗算它們,但一次又一次被尼爾斯揭穿了。在一次舞蹈大會中,斯密爾用偷偷摸摸的方法來襲擊阿卡,結(jié)果,被所有狐貍趕出了境界,最后,尼爾斯重返故鄉(xiāng),小精靈把他變了回來。
讀了這篇文章,我深受啟發(fā),也被尼爾斯的勇敢精神所鼓舞,如果沒有他的勇敢,最后就不會戰(zhàn)勝困難和敵人,最后回到媽媽身邊。但是我們還要看到,除了勇敢,更可貴的是智慧和團結(jié),尼爾斯每次遇到困難,都動腦筋,想辦法,而且也得到了阿卡和其他 朋友的幫助,最后才戰(zhàn)勝斯密爾。
在生活和學(xué)習(xí)上也同樣是這樣,我們不但要有勇敢精神,還要開動腦筋,發(fā)動同學(xué)、朋友這樣才能戰(zhàn)勝困難。
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讀后感600字篇5
暑假我讀到了一本有趣的書,它是瑞典作家塞爾瑪。拉格洛夫《尼爾斯騎鵝旅行記》。
尼爾斯是一個小男孩,他非常調(diào)皮,不喜歡上學(xué)讀書,經(jīng)常做惡作劇、欺負小動物等等。有一天,他在家因為捉弄一個小精靈,被小精靈施了魔法,變成了一個拇指大的小人兒。然后,尼爾斯在家中的雄鵝莫頓的帶領(lǐng)下,緊緊抱住雄鵝的脖子,飛到了天空。于是,他跟隨著大雁開始了漫長的旅程。在旅行中,他們碰上了狡猾的狐貍密斯?fàn)枺眯牡念I(lǐng)頭雁阿卡、傲慢的小鷹高歌等等。尼爾斯遇到了很多困難,但是他非常勇敢,也非常樂觀,他還從其他動物身上學(xué)到了不少的優(yōu)點。后來,尼爾斯回到家鄉(xiāng),又恢復(fù)了原來的個子,成了一個懂事的好孩子。
我很羨慕尼爾斯可以到很多地方去旅行,但是,我開始不喜歡尼爾斯。因為我覺得他非常淘氣也沒有愛心,后來,看到他越來越勇敢越來越懂事,我特別高興。特別是看到他面對困難一點也不害怕,我就告訴自己一定要像他學(xué)習(xí),以后不管遇到什么困難都不要害怕,只要堅持下來就能成功。
在書中,小精靈為了考驗?zāi)釥査?,讓他殺了自己的朋友,就可以把他變回原來的樣子。尼爾斯雖然非常想變成原來的樣子回到自己的家,但是他還是沒有傷害自己的朋友。我看到這里,覺得每個人都要向他學(xué)習(xí),要真誠地對待別人。我有很多好朋友,有時候我們會因為一點小事吵架,以后我要多為好朋友著想,這樣才會有很多的朋友。
我喜歡《尼爾斯騎鵝旅行記》這本書,我也喜歡尼爾斯。